β受体阻滞剂在心血管疾病的治疗中占有重要地位。长年来,β受体阻滞剂被用于抗心肌缺血、抗心律失常和抗高血压,但近年来,其在心衰治疗中的益处已得到证实。据有关报道证实扩血管性β受体阻滞剂对轻一中度缺血或非缺血性心衰患者的生存率也有有益的效应。
1998年夏秋公布了CIBIS-Ⅱ和MRIT-HF两个选择性β1受体阻断剂治疗慢性心衰的临床试验的结果表明,在充分使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ACEI基础上合理使用β1受体阻断剂比索洛尔或美托洛尔可使心衰病人的总死亡率进一步下降34%,猝死率降低45%,心衰所致死亡率降低49%,显著减少了心衰恶化加重的住院频度和时间,并且因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需停药的情况与安慰剂无显著差异,从而确定了β受体阻断剂在心衰治疗中的地位。
合理使用β阻断剂应注意以下问题
1.缺乏使用β阻断剂经验的医生应首选在心功能Ⅱ-Ⅲ的病人使用β阻断剂。
2.β阻断剂应用于血液动力学尽可能稳定的病人,应在充分使用洋地黄、利尿剂和ACEI的基础上使用。
3.β阻断剂的起始剂量应小(比索洛尔1.25mg,美托洛尔6.25mg)。递增剂量应渐进缓慢(每10-14天递增)StartLow-GoSlow,应用到病人可以耐受的最大剂量。
4.部分病人可能在用β阻断剂的第一个月出现心衰症状和血流动力学的一过性恶化。此时不必停药,可延缓增加剂量或适当下调剂量,对病人和家属讲明情况,观察病情变化。轻一中度(心功能Ⅱ-Ⅲ级)的病人的临床症状和血流动力学改善最大出现在用β阻断剂的3-6个月,而重度心衰(心功能Ⅵ级)病人的最大心功能改善大约在用药的一年左右。
5.在剂量递增过程中只要病人清醒静息状态下最慢心率不低于50次/min,不必减量。即使心率略慢于50次/min,病人可良好耐受,应继续用药。
6.鉴于心肌梗死后,β阻断剂在二级预防中的重要地位以获确认。在LVEF明显下降,即使无临床心衰症状的病人,也可使用β阻断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