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人口老龄化的现状,现在很多地方和家庭对老人只注重物质赡养,而忽视了精神层面上的关注。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很多家庭认为“赡养老人”只要让老人“吃穿不忧,居有住所”就可以了,而对更为重要的“精神赡养”却忽视了。“精神赡养”是指对老人精神上的抚慰、生活上的照料,从而使其身心愉悦。《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老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由于对赡养老人的认识不到位,很多家庭中的老年人出现“吃得好、人孤独”、“穿得暖、心孤寂”的现象。
从现实生活中反映出来的情况来看,在如今老年人生活条件大为改善以后,精神上慰藉则是老年人健康长寿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
“精神赡养”包括很多方面,作为晚辈可以根据老年人的工作特点、文化素养、个性爱好等不同状况,以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实现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诸如为老年人过生日及逢年过节以及平时多一点团聚。在假日空闲时,经常陪老人散散步、聊聊天,也可以平时给老人打电话、写书信,嘘寒问暖,使老人感受到家庭温暖和天伦之乐。再则,做子女的要多鼓励老人参加有益的社交活动,老人再婚时,子女多支持。子女遇到什么难事,亦可多向老人请教;家里要办大事情,也要多向老人征求意见,这些都能体现对老人的尊重,使老人感受到自我价值。
全社会若能做到“物质赡养”与“精神赡养”并举,就可让更多的老人安享幸福的晚年生活。